人民日报观点:更好平衡公平与效率

09.10.2014  10:37

满足人民医疗服务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基本人权保障是任何医疗保障制度的首要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政府和市场机制发挥着相辅相成的作用。然而,各国医保制度的发展历程证明,如何界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协调它们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纵览国际经验,世界上并不存在真正的免费医疗模式,以高税收为基础的全民医疗模式是以医疗服务体系的低效率和低质量为沉重代价的,看病难的问题形势严峻。而完全市场化的医疗模式易导致公平和效率难以兼顾,加之各利益集团博弈,导致医疗费用上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看病贵的问题不容小觑。

一个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应综合利用政府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更好地平衡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国务院2009年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政府的职能是建立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及保障。而市场机制则强调个人需求和责任,发挥释放社会基本保障体系的压力、满足差异化医疗需求的功能。

在这一医疗保障模式中,商业健康保险作为一种专业化的风险转移和社会互助机制,扮演着补充保障的主要提供者和市场创新的积极探索着的重要角色。商业健康险在覆盖人群、保障范围、保障程度、服务水平等方面,对国家医疗或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有效补充,实现加强保障作用的目标。

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可缓解基本医疗体系的内在压力,降低自费医疗支出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负担,削减对高端医疗服务的追求带来的医疗费用增长的压力,为部分人群提供风险保障,从而使有限的筹资和医疗资源集中在低收入、高风险和流动人口等弱势社会群体上,用于真正有需求的人群。

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可在保证基本医疗水平的前提下,满足消费者对于高端医疗、特殊险种、不同保障方式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消费效用,改善社会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满足老龄化社会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此外,商业健康保险可提高社会医疗体系的服务效率。基本医疗保障领域可借鉴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营业网络优势,提高自身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可在建立与医疗机构的契约关系、服务支付方法、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开展创新,灵活利用经济杠杆,降低过度医疗行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社会医疗服务质量。

从各国经验来看,医疗保险制度能不能有效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关键在于政策目标是否合理、政策方案是否可行、保障水平是否与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只有充分考虑了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价值取向和社会主要矛盾等因素,才能较好地平衡社会公平性和医疗服务效率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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