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21.01.2015  23:33

    新华网江西频道1月21日电(喻海辉)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表彰大会,南昌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院长李红刚作为受表彰法院代表在北京接受表彰,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亲切接见。

    近年来,南昌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工作主题,强化审判职能,坚持创先争优,全力服务大局和民生,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近三年来,年均受理案件5000件左右,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496件(含旧存),同比上升28.89%,审(执)结4130件,同比上升7.1%。

    自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成功争创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连续六届评为“全市优秀法院”,连续三届(两年一届)评为“全省优秀法院”,此次被授予 “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是南昌县人民法院发展史上又一次历史性突破。该院少年庭因工作成绩突出,在2013年3月被共青团省委等十四个部门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在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武阳法庭、小蓝法庭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庭”称号。近三年来,该院先后有36人次受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嘉奖,向塘人民法庭庭长舒泉荣获全省首届“十佳人民法庭庭长”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