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法院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24.01.2015  12:37

  昨日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行表彰大会,南昌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自2008年以来,南昌县人民法院连续六届评为“全市优秀法院”,连续三届(两年一届)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该院在2013年3月被共青团省委等十四个部门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在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付小春 万全奏 记者 曾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