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宣告念斌无罪彰显法治精神

13.03.2015  12:29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徐德金)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12日在此间说,宣告念斌无罪彰显法治精神,它给人民以最后一道防线的寄望与信心。

  马新岚是在福建代表团今天下午审议“两高”报告时说这番话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上午的报告中提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念斌系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人,2006年7月,该村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逮捕。

  该案审理、宣判过程跌宕起伏。2008年,福州中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念斌提出上诉。此后,该案经福建高院、福州中院多次开庭审判。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2013年7月、2014年6月,福建高院先后两次再度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不能成立,遂依法宣告念斌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