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地下母乳交易,须受法律规束

08.06.2014  11:10

  奶妈喂奶,似乎应该只是对宝宝的,但在一些神秘的圈子里,成人也变成了“宝宝”。新京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多家网站提供介绍奶妈给成人哺乳服务,从中抽取中介费。其中有的网站注册会员达数千人,他们在QQ群内讨论交易问题,并根据胸部相片挑选奶妈。数名成人奶妈告诉记者,她们不仅提供“纯喂奶”服务,也可提供性服务,还能包月。

  母乳交易,背弃道德,也涉嫌违规。早在2000年,卫生部法监司在《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的批复中明确称,“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

  其实,不少地下母乳交易并非简单的买卖母乳,还涉嫌性交易。如报道所称,假如奶妈只做纯(喝奶水)的,在这行业做不久,客户可能找你一两次,但不会找第三次,“男人都希望发生关系。”有的奶妈不仅提供性服务,还向变态客户提供性虐待服务。若如此,就涉嫌卖淫嫖娼,该受到法律惩处。

  有需求就有交易,对提供母乳和涉嫌卖淫的奶妈应打击,对那些卖母乳以及涉嫌嫖娼的人更应该打击。有了金钱就可扭曲人性、为所欲为?就可消费别人的身体,以购买母乳的名义嫖娼?此外,还不能忽略中介的恶。据称,奶妈通常通过网站中介介绍活儿,中介一般要提成20%,不给中介交费,就没有新客户,根本没法在这个行业继续生存。记者调查发现,有的“成人奶妈”网站公开宣称,只要交100元,就可注册为会员,并获一次吃奶体验。有的论坛协助奶妈寻找合适雇主,并为奶妈与雇主之间提供担保交易。如此种种,说明相关论坛和网站已经涉嫌组织卖淫,危害不小,必须依法惩处。

  地下母乳交易现象,已在多地出现,监管部门不能掉以轻心,熟视无睹。对涉嫌卖淫嫖娼的应依法打击,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该着手健全法制,改变母乳交易处于法律真空的尴尬现实。有学者提出,母乳交易行为属于食品经营,还是普通的民事交易?如果认定为普通民事交易,则不受国家行政性监管规则的约束。如果认定属于经营活动,根据《食品安全法》,应获得经营许可证,且所提供的人乳须符合国家乳制品标准。然而经营者并未获得许可证,人乳安全是否达标亦无从保障。因此,这种活动已违反《食品安全法》。

  成人奶妈的灰色交易,只会拉低社会的道德水准,对其中暗藏的卖淫嫖娼更不可纵容。无论提供者、购买者还是中介都须受到法律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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