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长江报:江西水利简政放权再发力

22.04.2014  19:42

      本报讯(记者  孙礼)继去年取消下放9项审批项目后,今年江西省水利厅简政放权再度发力。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核查清理结果,决定取消省本级实施的水行政审批项目4项,下放8项,以其他方式调整9项,保留19项。

      2013年,江西省水利厅取消"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权限内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水文资料使用审查"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将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纳入网上办公系统;单独下放给南昌市6项行政审批及行政收费项目。今年1月28日,省水利厅还将河道采砂许可(除长江、鄱阳湖外),以及省级立项的占地20公顷以下、且挖或填土石方20万立方米以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事项,下放至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江西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以切实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对取消审批的事项,将提出具体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审批项目,将与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衔接,落实监测、考核评估措施,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服务,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水利厅将在门户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并进行流程再造、简化手续、压缩时限、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