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去年至今已有27人被终身禁驾

09.09.2015  12:02

9月8日,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向社会首次公布了自去年至今一年多来,因在南昌有肇事逃逸、醉驾肇事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被处“终身禁驾”重罚的27人驾驶员详单。

据市交管局透露,在这27名因被罚长期吊销驾照而导致终身禁驾的驾驶员中,绝大部分都是持C类驾照的小车司机。此外,还有一人因本身没有驾照,并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司机因驾车肇事逃逸构成犯罪,也被处终身禁驾。

据交警介绍,此次被列终身禁驾名单中年龄最小的是1997年10月出生的陈某某,他在2014年11月25日被处禁驾时,才刚满17周岁。而陈某某也是名单中唯一一个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而仍被判终身禁驾者。这意味着,陈某某此生也不可能再通过驾驶资格考试,拿到自己的驾照了。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