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村官身家20亿 人大代表建议遏制村官腐败

12.03.2014  11:21

结合审议两高报告,某些村干部贪腐的问题成为人大代表们关注的话题之一。一些代表认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小‘村官’大腐败”问题将呈多发趋势,亟须完善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将“村官”的权力也装进制度的笼子。

一个例子

村官”被曝拥有20亿元身家

2013年2月,深圳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被曝拥有20亿元身家,后被查实涉嫌受贿,其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曾收受一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好处费”。周伟思更在庭上直言,500万元对他来说只是“一般的数目”,都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收过了。

反腐新问题

腐败“村官”做事无法无天

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面向群众的街道干部、‘村官’成为贪腐的高发人群。特别是一些腐败‘村官’做事无法无天,涉案金额巨大,问题性质恶劣。”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刘蓉华说。

刘蓉华分析,“村官”贪腐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首先,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谋取私利,少数村干部从中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其次,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此外,农村贿选问题也时有发生。

症结何在?

小“村官”势力大,求情人有的是

“‘村官’贪腐的症结在于,乡镇对村里的管理比较松散。选出来的村干部不是真正的老百姓带头人,而是为了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利。”刘蓉华说,这一问题在城中村更为严重,这些地方虽然已经成了城市,但还是按照农村来管理,拥有集体土地,围绕土地集结成一些利益集团,甚至形成了黑社会势力。

不少代表认为,在日常管理中,村干部几乎没有受到有效监督。“乡镇监督太远,群众监督太软,相互监督更是没谱”成为村干部缺乏监督的真实写照。

刘蓉华坦言,“村官”贪腐案件难以查处的原因,首先是他们势力强大,甚至寻找到了“保护伞”,“打招呼、求情的有的是。”刘蓉华认为,遏制村官腐败首先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其次,“村官”的监管体系亟须完善。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