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能安居城乡更宜居 江西5年投9100亿元加快城乡建设

19.09.2016  15:06

      江西日报记者郑荣林    9月18日获悉,《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已正式出台,我省将投入超过9100亿元资金,用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等,打造更美更宜居的城乡环境。
      住房保障:基本完成现有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再投入1460亿元用于住房保障项目建设,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50万套,其中完成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47.5万户,基本完成农村现有73万户危房改造。
      我省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要有序推进零星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补贴制度。住房保障逐步转向实物建设和货币补贴相结合。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加大货币补贴发放力度,通过发放货币补贴支持保障对象在市场上租赁住房,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去库存:鼓励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
      大力消化商品房库存。继续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把握土地供应节奏,防止土地过量投放。加快农民工市民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引导约600万人就地城镇化,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培育房屋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理性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加大货币安置力度。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大力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给予一定比例奖励;鼓励“以购代建”,对选择实物安置的,可采取购买存量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要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不再新建安置房。
      公积金:农业转移人口可纳入
      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扩面:一方面是规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标准,逐步缩小缴存差距;一方面是大力提高覆盖面,将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畴,实现应缴尽缴。
      到2020年,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要达到300万人,缴存金额达1400亿元,公积金贷款金额达到1000亿元。
      城市交通:加快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随着农村人口越来越向城市集中,我省各地都要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在城市道路网络完善方面,要提高道路网络密度,优化道路等级级配,重点推进城市道路互联互通,提高道路交通的便利度和快捷度。
      在市民出行方式方面,要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强中心城市快速通道建设,加快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在解决停车难方面,要加快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并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同步实施。到2020年,我省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16.20平方米,新增设市城市道路面积3000万平方米。
      村镇建设:村庄规划全覆盖
  “十三五”期间,我省计划投资超750亿元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传统村落等方面,村庄规划实现全面覆盖,让美丽乡村呈现新面貌。
      编制和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根据镇、村人口变化等情况,明确重点镇和一般镇、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发挥规划在指导村镇建设中的引领作用,重点抓好重点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力求村镇规划符合村镇实际,满足居民需求,体现当地特色。
      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建立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