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亿元助力江西标准厂房建设
01.12.2015 10:37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支持全省各市、县(区)加快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厂房建设,促进土地集约、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我省今年出台新政,对符合要求的标准厂房进行奖励性补助。日前,省财政厅下达2015年第一批省级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资金5.2亿元,专项用于推动全省标准厂房建设。
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资金是指省政府为鼓励新建统一规划、功能配套的标准厂房而设立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从2015年7月1日起新建至2016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位于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省级工业产业基地和以电子商务、综合物流、软件及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为主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内,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由符合条件的开发业主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功能配套、达到建设规模要求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房。
在补助标准上,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要求的标准厂房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助,市、县财政配套补助。其中,省级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和服务业集聚区的标准厂房,由设区市、县级财政各按每平方米25元配套补助;国家级工业园区的标准厂房,由设区市财政按每平方米50元配套补助。这意味着建设标准厂房的财政补助可达每平方米150元。
此次下达的5.2亿元专项资金须专款专用,相关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并在政策有效期内取消申请专项资金资格。此外,省财政厅还将会同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不合格、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情况的市、县(区),将扣回专项补助资金。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01.12.2015 10:37
故
事
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机关党建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机关党建
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机关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