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将建600亿元基金挺中小企业 缓解融资难题

02.09.2015  12:01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与市场携手增强创业创新动力;确定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促进投资结构优化;部署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会议认为,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定向调控,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发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对于扩大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更多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中小企业“双创”活力。

民生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

会议指出,围绕优化投资结构,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可以合理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能力,增加有效投资,加快补上公共产品、服务及其他发展“短板”,通过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会议确定,将关系国计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由30%降为25%,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降为20%。为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化,将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降为20%。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情况特殊的国家重大项目资本金比例可比规定的再适当降低。同时,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执行现行的30%—40%较高资本金比例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时,要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切实加强风险防范。通过有扶有控的政策引导,促进形成更加合理的投资结构,增强发展后劲。

分级诊疗制度合理配置资源

会议指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会议确定,坚持群众自愿、政府引导,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全科医生等人才培养,推动基本实现看大病不出县。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二是整合共享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畅通慢性病、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三是鼓励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在自愿基础上与基层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签约,接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参与签约,使居民获得更便捷的优质医疗服务。今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以提升文化产业水平、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观察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搁置4年终有新进展

电影审查分级制仍未列入法案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并将把该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是4年以来,电影产业立法获得新的进展。上一次该草案受到关注,还是2011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法案的征求意见稿。多方面人士向南都指出:近4年来国内电影产业飞速发展,要适应市场的发展,草案料将做出多方面修改。

立法难点:产业自由度与政府引导来回“拉锯

为什么电影产业促进法从公开征求意见到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需要4年之久?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告诉南都,客观问题是,目前我国在文化艺术领域尚无基本法,在缺乏上位法的情况下,下位法的确立不仅缺少法律依据,还要更多地考虑到未来同上位法的一致性。

更难的在于,电影产业促进法不仅要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又要在文化健康方面给出合理的引导,想要保持产业自由度和政府引导的统一是最难的问题,二者之间的不一致引出对相关问题的来回“拉锯”。

曾多次参与讨论的清华大学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鸿也告诉南都:在前后多次的修改和征求意见中,该草案经历了多轮修改。

首先‘什么是电影’就难住了大家,以前胶片拍的是电影,这几年数字化又带来电视电影、手机电影、网络电影……技术革新快,草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修订和调整。”尹鸿说,除此之外,主管部门对电影促进法的定位也做出很大变化,最早法律草案名为《电影法》,包括了各种与电影管理管制相关的条例,一次次征求意见和修改中,法律草案更名为《电影促进法》,更注重促进行业发展。

专家建议:引入分级制对电影适宜人群做细分

值得关注的是,最近两年来,推动电影产业立法的进展明显加快。

去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就《电影产业促进法》组织了立法调研;广电总局也通过多个场合表达希望加快立法进程的呼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集团原董事长韩三平也呼吁: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法律的界定和确认,应加快电影产业立法。

陈少峰认为,立法进程加速,与国内电影市场飞速发展直接相关。有数据显示,我国电影总量从2002年的169部上升到2013年的824部,年票房总额从2003年的10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17.69亿元,已成为仅次于北美电影市场的全球第二大市场。“这样大而活跃的市场,需要立法来引导和促进。”陈少峰说。

对于该草案未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修订,陈少峰认为,进一步推动电影产业发展,首先要全面放开电影制作门槛,保护和鼓励自由创作;对电影的公映,也要明确审核环节、流程、细则;同时,也建议参考国外的电影分级制度,针对幼龄儿童、少年、公众电影做出细分,“毕竟3岁的儿童和40多岁的青年,对事物的认知和接受度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尹鸿则向南都透露,电影促进法草案重在“产业发展促进”,重点将围绕税收优惠、土地政策、电影进出口、海关政策等经济手段方面做出明确,对国产电影的发展和出口有望带来比较多的利好,而电影审查、分级等管理问题,很有可能不在该部法规讨论范围。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2011年12月公布的电影法征求意见稿中,也并未就电影审查、分级制做出明确规定。 南都记者 程姝雯 发自北京

这绝不是分给哪个部门、哪个司局的钱。要把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办成一个市场化运行的基金,切忌成为管理部门的‘钱袋子’!”9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郑重警示。

当天会议决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与市场携手增强创业创新动力。有关部门在汇报中说,基金将设立理事会,负责审定基金政策目标、监督基金投资方向、对基金绩效进行考核评价、调整不合格的基金管理机构。李克强明确要求,基金设立后必须明晰架构,创新运行机制,真正把资金用好、用到位。

必须明确,基金理事会只是一个政府管理监督的框架,至于基金运行的过程,完全要按照商业化原则操作,要遵循既定的章程、规定,保证一定的回报,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力量。”总理说。

他强调,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绝不是分给哪个部门、哪个司局的“钱袋子”。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你争取的不仅是‘权’,更是‘责’。

理事会要明确自己的责任:一方面,通过股权干预等方式,调动母基金、直投基金等实体基金,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另一方面,要检查监督基金的运行是否有效果,每年要形成报告,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大力推广。”李克强说。

支持企业发展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先给各部门分钱,再让各地方来‘跑部’。那样做效率低不说,一定程度上还会滋生腐败和寻租空间。”李克强说,“我们必须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行基金。政府的职责,就是通过制定规则,引导实体基金投向成长型中小企业。

他要求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等扶持资金政策中,也要改变以往“企业打报告、中央就拨款”的旧模式,转而引入种子基金等市场化运行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