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投入1.92亿元推进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3.08.2015  14:30

  近日,省财政厅拨付1.92亿元专项资金,推进全省120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全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水平。

  今年3月份,省政府出台《江西省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实施方案》,决定按照“乡镇主体、市场运作、部门指导、财政补助”原则,扎实推进全省百强中心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确定,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完成集中连片建成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120个百强中心镇,给予污水处理项目“以奖代补”支持。

  按照方案,我省今年全面启动百强中心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底镇区集中连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2016年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有效运行,2017年镇区污水收集率达80%左右,镇区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省财政已下达1.78亿元给各项目镇,以尽早实现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作的全面推动,剩佘资金作为进度和绩效奖补资金。今年年底前,我省将组织项目验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追加安排奖补,问题严重的要扣回已拨付资金。逾期未能通过省级验收的,将核减或收回该镇奖补资金,用于奖励项目推进快、运行效果好的百强中心镇。

  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地要高度重视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县级财政在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到位的基础上,同步落实配套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