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拨17.4亿元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23.12.2013  10:30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拨付市本级第一批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17.4亿元,大力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将我市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城区被征地农民申请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推进情况,市财政局按照土地归属区域(60%部分)加上各城区实际参保缴费人数(40%部分的一半)的资金分配方法,及时拨付市本级第一批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其余资金待我市2012年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结束并审查认定后拨付。

  同时,我市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进行按照分账管理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刘娜 王稀珍 记者 曲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