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拨近20亿元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

15.12.2016  19:08

  逐步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

  昨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提前下拨近20亿元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逐步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满足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综合防灾要求和校舍建设标准。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顺利实施,我省提前下达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11.36亿元;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提前下达2017年校舍维修改造(日常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中央专项资金6.37亿元;为支持改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提前下达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1.83亿元。

  我省要求,提前下达的校舍维修改造(日常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中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重建和抗震加固等方面。各地应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按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安排校安工程规划内抗震设防不达标校舍的抗震加固,D级危房拆除重建,以及局部严重影响安全的C级危房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安排的学校,必须是经当地布局调整且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他类别的学校不得安排。财政部、教育部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李梦星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