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达 3143 亿元 民生支出比重达77.8%

05.01.2017  21:03
  2016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3143亿元,增长4%,考虑“营改增”减税因素,同口径增长9.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1.4亿元,下降0.7%,考虑“营改增”及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调整因素,同口径增长8.7%。

  2016年我省财政收支情况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降低成本力度大。2016年,江西省各级财税部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降成本、优环境80条惠企政策措施,共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500亿元,其中,仅全面实施营改增就为企业直接减税170亿元,将政策红利实实在在惠及企业。

  二是县级财政发展快。2016年,江西省县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534.3亿元,增长5.1%,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幅1.1个百分点。其中,超20亿元的县(市、区)38 个,比2015年增加2个;超30亿元的县(市、区)18 个,比2015年增加1个;超40亿元的县(市、区)11 个,比2015年增加2个;超50亿元的县(市、区)6 个,比2015年增加1个,财政总收入规模最高的南昌县达到104.4亿元。

  三是民生支出保障好。2016年,江西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1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财政支出更多地向民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全省用于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完成3595.3亿元,增长5.1%,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0.4个百分点,占支出比重达到77.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江西省委、省政府2016年初确定的50件民生工程实事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