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再拨1亿元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05.08.2016  21:10
  近日,省财政厅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700万元,主要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考虑到我省灾情点多、面广、线长,本次下拨的资金本着“三突出、三兼顾”的原则,即在区域上,突出重灾区、兼顾一般灾区;在时间上,突出重点时段、兼顾一般时段;在项目上,突出生活救助和倒房重建,兼顾其他类型救助,安排分配救灾资金。

  今年入汛以来,在全力保障救灾资金需要的同时,江西省各级财政还着力加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力度,省级财政已下拨2290万元、市县财政下拨近3000万元,基本解决应急救助期间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问题。当前灾区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因农作物减产绝收、因灾致贫返贫等引发的生活困难救助需求;二是因灾倒损房的恢复重建资金需求。为此,此次下拨资金将集中用于保障受灾群众的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房重建。

  本次安排的资金中,一方面是因灾倒房重建安排3698户,按照中央补助我省每户1万元的标准,安排倒房重建补助资金3698万元。后续还将各地因灾倒损房纳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另一方面,对46.9万受灾困难群众、按照人均补助150元的标准,安排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70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