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3.3亿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08.01.2016  18:36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日前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34亿元,主要用于帮助灾区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受史上最长厄尔尼诺事件影响,2015年,我省夏季暴雨成灾,冬季出现罕见汛情,阶段性、局地性气象灾害多发频发,对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今冬明春期间,部分受灾困难群众存在缺粮少被等生活困难。

  我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要求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根据《江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和《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或专账,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除灾害应急救助阶段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采取实物救助和现金救助等形式外,其他各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