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亿元补助深山区搬迁移民

14.05.2015  14:17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林雍)5月1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安排2.78亿元,对深山区搬迁移民扶贫进行补助。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山区搬迁移民建房补助为人均4000元(其中:省级3500元、市级400元、县级100元)。对其中的贫困户和特困户,在上述基础上再分别按人均1000元、2000元给予补助;深山区搬迁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按在进城进园安置的人均2000元、在集镇安置的人均1500元、在中心村安置的人均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14年生态移民建房补助按人均增加500元,达到4000元;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按人均1000元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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