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投入15亿元财政资金 支持新农村建设
29.05.2014 10:34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每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可获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5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已下达2014年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5亿元,市县财政配套安排7.5亿元,共15亿元,用于全省5000个省级村点新农村建设。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以“六改四普及”,即以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路、改环境,普及电话、沼气、有线电视和太阳能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此项资金不得用于归还村、镇集体债务,不得用于宣传培训、文明创建、招待安置、帮困救助等非建设性开支和工资福利支出,也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等与新农村建设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据悉,江西省开展新农村建设九年来,已投入资金超百亿元,有6万余个村庄、300余万农户、1000多万农民从中受益。(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李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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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201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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