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获中央补助2.8亿元防治重金属污染

12.08.2015  01:3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11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近日,中央财政下达赣州市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示范中央补助资金2.8亿元,专用于崇义县、大余县、赣县—章贡区3个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集中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好转。

  据悉,今年5月,赣州市组织申报的崇义县、大余县、赣县—章贡区3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成功入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大名单。2015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将下达赣州3个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第一批中央补助资金。

  省财政厅要求,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重点区域内的重大治理工程或项目,优先安排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突出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