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获中央补助2.8亿元防治重金属污染
12.08.2015 13:47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近日,中央财政下达赣州市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示范中央补助资金2.8亿元,专用于崇义县、大余县、赣县—章贡区4个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对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将有效削减重金属污染排放,集中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好转。
今年5月,赣州市组织申报的崇义县、大余县、赣县—章贡区3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成功入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大名单。2015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将下达赣州3个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第一批中央补助资金。
省财政厅要求,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重点区域内的重大治理工程或项目,优先安排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突出财政资金效益。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12.08.2015 13:47
故
事
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机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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