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
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今年下半年,我省将从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动社会办医、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等方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让医改成果不断惠及百姓。
南昌九江新余试点分级诊疗
我省将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调整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规模。加强老年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实行急慢病分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我省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调整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在试点城市探索实施公立医院院长和医务人员年薪制,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此外,我省将探索建立分级诊疗模式,研究制订分级诊疗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在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通过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
推进国有企业医院改制试点
我省将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服务需求的服务领域,并推进政府办医院改制试点和国有企业医院改制试点。
同时,我省还将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集中清理不合理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研究制订在人才流动、土地、投融资、财税、产业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此外,我省还将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程序,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消除阻碍医师有序流动的不合理规定,完善鼓励多点执业的政策措施。
医保参保(合)率在95%以上
2014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我省将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每个设区市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对农村符合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降低50%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此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间的衔接,发挥好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推进省内跨地区就医即时结报,年内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
提高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我省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含省增补目录和低价药品清单)使用金额比例达到40-50%,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达到25-30%。
与此同时,我省将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建立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供应保障机制,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机制,重点做好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满足群众合理用药需求。
针对药品购销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我省将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有效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记者 廖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