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稻谷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

02.03.2016  10:24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今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省有关部门要求,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期,各地要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生产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今年生产的早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早稻比2015年下调2元,中晚稻和粳稻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