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起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09.11.2015  10:53

  本报讯(记者赵语涵)今天(9日)起,本市将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这也意味着,房产证、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证、林权证等各类不动产证明今后将逐步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市国土资源局提示广大市民,原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仍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据了解,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共分两种,分别为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其中,不动产权证书用于记载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作为土地范畴内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确权后也将颁发新证。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处处长王国韬介绍说,本市近年来已经启动了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颁证工作,对符合规范的一批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了颁证工作。新证启用后,此前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仍有效,但此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再申请不动产权证,需到各区县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符合条件的将获颁新证。

        除土地和房屋登记外,今后,林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也将逐步启动。“林地方面,我们已经跟市园林绿化局进行了对接,目前正在进行相关数据的整理和移交工作。”王国韬表示,数据工作完成后,林权证也将统一纳入不动产权证书范围中,原有旧证将长期有效,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此外,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将逐步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市农委正在启动相关的试点普查工作,预计将有五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据悉,首批启动办理的不动产权证范围涉及的房屋内容,由于是日常办理最多的事项,因此,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基本以原各区县的房屋登记中心为基础设立,且与房屋交易同址办公。产权人办理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事项,无需跑两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