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从南:用制度堵住惠民资金腐败“黑洞”

23.03.2015  11:01

  据住建部最新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4年,中央累计安排1191亿多元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加大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农村危房改造366万户。“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危房改造资金被基层干部非法侵占的情况。国家惠民资金被“雁过拔毛”,民生工程沦为“敛财工程”(3月22日 新华网)

  近年来,我国陆续推出了多项惠民利民政策,这是国家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在一些地方,大量的民生补贴、惠民资金被违法套取和侵吞,国家惠民利民的好政策,被腐败分子异化成牟利工具,这些专项资金却成了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

  这样的观点不乏案例支撑。比如,广西钟山县珊瑚镇新民村原村委会主任侯俊仁,在农村危房改造中非法收受危房改造户的好处费3.8万元、虚报骗取1.65万元;贵州长顺县代化镇,危房改造款下拨后,镇干部赖某授意5名村干部,向92户农民索要辛苦费近22万元,平均每户2400元;广西大新县19名村干部贪污村民危旧房改造款27万元,有的农户申请获批1万元危改补助,到手仅有5000元。可以说,记者的有限调查反映的只是真实状况之冰山一角、沧海一粟。

  拉拢腐蚀“一把手”、营造回扣“潜规则”、钻政策“空子”大肆冒领……无疑,惠民资金被“雁过拔毛”、民生工程沦为“敛财工程”,其危害不容小觑。而把关不严、监督不力、权力过于集中、默认回扣“潜规则”等是民生领域腐败案中暴露出的共同特点,以致少数地方往往职能部门形同虚设,甚至放任违法套取国家惠民补贴现象的发生。

  国家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却异化成腐败分子的牟利工具,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应当高度重视,并通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一方面,各地检察机关不仅要通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方式,建立起惠民利民政策领域的“防腐墙”,而且还要针对农村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相对薄弱的环节,加大在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村民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另一方面,反贪、民行、计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逐步建立起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惠民政策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增强打击涉惠民政策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合力,让惠农资金成为一条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能乱碰的“高压线”。

  同时,更为关键的是,针对惠民政策性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建立科学的防范机制和追惩机制,用制度的“笼子”堵住惠民资金腐败“黑洞”,确保惠民资金安全足额落实到老百姓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