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打击“国考”作弊需要“国法”给力

15.10.2015  09:26

  10月13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消息,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工作将从明天开始,计划招录2.7万余人,较去年多出5000人。此次国考加大对考试作弊的处罚力度,新《刑法》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而为作弊者提供帮助的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10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国考历来倡导诚信报考,严肃考风考纪。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国考基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法修正案,重点打击考试作弊行为。不仅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刑罚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入刑,这意味着只要为作弊者提供帮助都将构成犯罪,并且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可以预见,2016年国考将成为“史上最严”。

  考试作弊,从来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却不乏铤而走险者。公务员考试非一般的学历和技术职称的考试,而是决定着一个人能否行使公共权力、管理社会的考试。如果因为把关不严,让少数有道德瑕疵的人混进了公务员队伍,掌握了一定的行政权力,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会不会以权谋私,会不会贪污腐败,甚是让人担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务员考试应该更加严于其它类型的考试,应该率先起到各类考试的典范作用,打击国考作弊,更是需要“国法”给力。

  不难看到,每年国考过后,考试作弊的丑闻频现媒体,作弊的手段越来越先进。据报道,去年中央机关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刚启动,上海警方就发现有人通过建立网站,兜售无线作弊器材和各类间谍、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意欲向参加2015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提供高科技作弊设备;全国公务员考试结束后,四川西昌警方就破获了一起22名考生涉案的特大公务员考试作弊案。从近年来查处的雷同试卷看,也不像以往只出现在同一考场或少数个人的抄袭行为,而是呈现出集团化的特点,参与作弊的不仅有兜售作弊手段的职业化群体,还有监考老师、学校校长、政府官员等。

  公务员录用考试承担着为党和国家机关输送人才的重任,在考试权威性、严肃性频受挑战的严峻形势下,必须发挥“国法”威力,加大打击和惩处的力度,提高违纪违法的成本;在此基础上,还需拓展预防考试作弊的触角,压缩各种中间“运作”的空间,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清淤除垢,通过道道设卡、层层把关、综合发力,营造更公开透明、公平诚信的国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