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贵:污染久治不愈谁该反思

08.07.2015  12:48

  日前有读者报料,厦门部分洗车场将洗车废水排进雨水管网,废水夹杂的油污和泥沙等,不仅有可能造成污染,还可能削弱雨水管网的排水能力。(7月7日《海西晨报》)

  厦门“洗车场洗车废水排入雨水管网”问题,完全可以理解为,执法部门执法不力。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和《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洗车企业除了要取得工商、税务等证照外,还必须办理《排水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须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等环节。可尽管有这么多规定,却没人监督管理,致使违规建设洗车场,致使洗车水随意倾倒。从这个角度讲,造成水污染是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的结果。

  从报导中得知,建一个标准洗车场需3万元,建一个污水处理系统需要三千元,而在路边设一个临时洗车场只要投入千元即可;而在搭建的临时洗车场,洗一次只收10元,甚至只是5元/次,可在如此“低廉”的价格下,业主一个晚上的收入就达几百元。而且在利益催使下,一些人能简则简,能逃则逃,此种语境下,水污染难道不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吗?面对此种问题,我们说有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的责任,当环境影响到日常生活,我们有投诉的权利。可这种由我们自己造成的污染,却要靠监管维护,何其荒谬!

  近日还有一则消息:深圳市一名小学生给市委书纪的信,让其加强对宝安区的“咸水涌”恶臭治理。据报导,此问题己酝酿十年之久,市民多次投诉,然而对“咸水涌”的治理一直没有进展,于是乎,在一次作文课中,这名小学生便决定给市委书纪写信。对此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是执法部门执法不力。可我们何曾想过,“咸水涌”的罪魁祸首,就是我们自己,正是我们的狭隘的金钱主义,才致使监管部门对“咸水涌”管而无用“久治不愈”的结果,试问,如果我们能够以身做责,又岂会有“咸水涌”,又岂会有治理十年未果的结果?

  其实“洗车场洗车废水排入雨水管网”问题,反映了执法部门执法不力,也折射了人民责任心不够。对此种问题,我们向政府投诉,因无效果,就得出政府执法不力的结论,可从始至终不曾反思,不知问题出于自己之手,是荒谬的。因此面对此类问题,需要反思的不仅是执法部门,更是我们自己,只有每个人养成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习惯,那么“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等问题都迎刃而解,而不是等着监管维护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