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贵:“男人怀孕”证明甚荒唐

20.05.2015  10:37

  珙县男子刘某因腹胀在宜宾市二医院住院检查,6天后治愈出院时,市二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书上写着“怀孕3个月”,上有医疗组长和主管医生两级签字确认。(5月19日《成都商报》)

  无论谁看到此张病情证明都会觉得荒唐。堂堂正正的男人,因腹胀住院检查,6天治愈出院时,拿到的病情证明竟赫然写着“怀孕三个月”。从医护人员角度讲,也许每天接触的病人太多,事情太忙,忙乱中病情填错也是可能的,但此张有误的病情证明,竟然在审核之中,一路畅行无阻,就不由得让人唏嘘。

  此事追责是必然的。明明是男性病人,稍微有点职业操守,对“男人怀孕”证明都应该三思。“男人怀孕”证明道出医护人员工作马虎,给予惩罚是必然的。一方面是对当事人的提醒,做为开具证明的医户人员,不能认真细致,将就诊人员与其病情一一对照,他理当负责;另一方面,处罚也是警示,警示所有医护人员,做错事是要负责的。

  此事还值得注意的是。“男人怀孕”证明虽引起宜宾市卫计委、市二医院高度重视,但经市二医院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此事时,只对开证明当事人进行处罚,而与之相关的医疗组长与主管医生安然自得,这让人觉得“男人怀孕”证明荒唐之外,处罚结果也荒唐。

  开具“男人怀孕”证明的医护人员有错,做为当事人,受到处罚无可厚非,但将此事压力全施加在他一人身上也是不妥的。“男人怀孕”的病情证明签有医疗组长和主管医生的名字,若有一人能仔细看一下证明,也许此证明就作废。可该证明生效了,在处罚结果中只有当事人,难道签字仅是上班点卯?签字亦是“牵制”。主管签字代表着审核,该医疗组长与主管医生既然签字,说明他们在审核,而在审核中,没有发现漏误,难道不该处罚吗?

  “男人怀孕”不只一人的错,这道出某些医护人员工作不够细致的现象,也道出了医疗单位某些“系统”的问题。一个人的失误或许情有可愿,只要上级主管能够及时查漏补缺也是可以避免的,然而荒唐的是,整个系统出了失误。这是不容宽恕的。针对“男人怀孕”事件,处罚不能只是当事人,应当还有签字所有人员。既签了字,应该负责。将一个系统性的错误,施加在一位普通从医人员身上,也是荒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