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湖水质污染肇事企业已查明

15.04.2016  09:33

  4月13日,省环保厅对外公布称,经初步调查,造成新余市仙女湖水污染的肇事企业是已经关停的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新余市第三水厂水质已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市已恢复正常供水。

  据了解,4月5日,新余市水务集团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江口水库(即仙女湖)水源地出现重金属镉浓度超标,单项指标水达到劣五类水标准。当日下午,该市第三水厂关闭停产。事发后,新余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了Ⅳ级应急响应,各级部门积极为城区居民安排应急供水,并加强对该市第三水厂水源的应急监测。

  经过国家、省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及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日夜排查,最终确定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是仙女湖水质污染的罪魁祸首。

  经查,该企业已于2015年3月被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关停。2016年3月6日至4月5日,企业在没有申请改变经营范围、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以含有大量镉、砷、铊等有害重金属的危险废物为原料,非法生产铁渣、锌渣、氯化钾等产品。为了规避监管,其私设约2.5公里排污管,间歇性恶意偷排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该厂外排口水中镉浓度4655mg/L,超过标准4.655万倍。

  目前,环保部门已截断了该企业的排污管道,封存了生产设备、原料和厂房,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已被宜春市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