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二级以上医院须与患者签不收红包协议
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时须和患者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须设立统一投诉电话,并印刷在协议书上,医患双方的协议书,要纳入病案管理,归档保存。这是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中获悉的。
□规定
入院24小时内须签协议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国家卫计委制定参考文本,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据此制作本辖区内统一的协议文本,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协议规定医患双方权责
协议参考文本包括两部分,一是医院承诺秉持平等、仁爱、诚信的职业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尽心尽责为患者治疗疾病。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
另一部分是患者承诺积极配合诊疗活动,如实提供病史等信息,尊重科学,对疾病诊断治疗中客观存在的危险作出慎重理智的决定。尊重医务人员,服从管理和安排。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
国家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统一设立投诉电话,由医疗机构印刷在协议书上。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背景
卫计委连发廉洁行医通知
据了解,针对病患送红包、医生收红包等现象,国家卫生计生委近年来连续加强监管。2012年8月1日,当时的卫生部就《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引发社会极大关注。
2013年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其中包括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内容。
□分析
解决医疗资源供需矛盾是根本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收、送“红包”有复杂的社会因素,不能指望通过一纸协议彻底根除。但这一措施对医生群体是一种警示,对患者,特别是那些在“送还是不送”之间纠结的患者来说也是一种提醒,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至于收红包的惩罚等,业界相关法律法规早有规定,因此没有纳入文件。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王玲玲指出,从现状分析,三级医院收红包情况比较突出,县级医院相对较少。此前的相关规定并不能阻挡现实情况,收、送红包甚至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患者不送不踏实,所谓花钱买心安。王玲玲说,“红包”协议重在执行和落实,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避免走过场,空喊口号,才是最为重要的。之所以此前“红包”现象不能根除,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医疗资源供需之间的矛盾,未来平衡供需矛盾才是根本之策。
□马上就访
>>患者
红包是潜规则不送没安全感
冯先生去年突患腰椎间盘突出,经熟人介绍找京城某三甲医院骨科主任级专家手术。为“花钱买平安”,他私下分别给主刀医生和麻醉师送了红包,但红包具体数额他并未透露。
冯先生说,其他亲朋好友别说做手术了,就连到大医院看门诊都会给医生送卡、送红包,“这样医生才能多和我们说几句,耐心些,而且好像约定俗成了,大家都这么做”。冯先生说,虽然那次手术并不很成功,但碍于情面,并没有找医生麻烦,只是“二进宫”,再做了一次手术。
听说医患要签拒红包协议,冯先生表示“难以置信”。他觉得,送红包好像是潜规则了,他担心医生们都收习惯了,这种不良之风恐怕一时之间很难改变。“我们也是真心愿意送,如果别人都送了我没送,那太没安全感了”,冯先生表示,如果真能通过加强监管做到完全不收红包的话,“那敢情太好了”。
>>医生
患者送红包是惯性错误思维
京城某三级专科医院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医院明文规定不许收取患者红包和各种礼物、购物卡等,如果被举报的话会在医院内进行通报,大家也确实不收的,不能为了一点好处玷污了自己的好名声,像儿童医院B超科大夫贾利群甚至将自己白大褂的口袋封死不给患者硬塞红包的机会。
但是,该医生也坦言,实际上,很多时候,是患者感觉只有给了红包,医生才能多多关照自己,手术才能做好,这种习惯性的想法是错误的。对于这类患者医生们会先收下,等手术做完再还给患者,“但有的患者确实特别感谢,出院后还专程回来看望医生,给我们带来家乡的土特产,这种情况很难拒绝”。
这位大夫表示,以协议方式禁止红包有利于规范现有的违规收取红包行为,也有助于缓解医患矛盾,加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
□北京落点
建立廉政账户收缴医生红包
昨天,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刚刚接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将着手研究讨论北京的落地执行方案,届时也将制定京版统一的《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文本,在二级以上医院内执行。
据了解,自2007年起,北京市卫生局就建立了防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对医药企业、医疗卫生基建工程单位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给予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行为,实行“黑名单”制度,即凡是发现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临床医疗服务、基建工程等活动中,给予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清除出北京医疗市场;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员表示,凡是有证据的商业贿赂举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纪检部门绝对不会姑息,医生收受药品公司回扣,与收取病人用于感谢的“红包”不同,前者属于商业贿赂,归纪检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后者市卫生计生委一经核实将按相关监管办法进行严格处罚。
2012年,北京市卫生局在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抵制红包、回扣活动,同时要求各家医疗机构向患者及家属公布收红包、回扣的举报电话。多家医院也曾通过网站、门诊大厅公示牌、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收红包、回扣举报热线。
对于当时难以拒绝患者红包的,市卫计委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廉政账户01090520500120111027404(北京银行),供医务人员上交红包、回扣。此外,部分医疗机构还建立了自己的“廉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