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功:以低俗为噱头的广告不是好广告

19.05.2014  13:40

  福建省泉州市近期即将开业的一家酒店,在闹市区悬挂出“你还没睡过我”的大型广告,被众多市民声讨“太恶俗”。泉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广告有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嫌疑。将依法予以查处。(5月16日东南早报)

  如果用“写着无心、听者有意”的理由来为商家所谓的广告策略开脱的话似乎显得有点苍白无力,因为一个极具挑逗意味“”字通过加大加粗在这仅仅几个字的广告语中被重点突出来了,似乎用意也是如此,引人遐想,至于是否影响观瞻、公众能否接受似乎不在其考虑范畴之内。

  商家对玩文字游戏似乎情有独钟,乐此不疲,比如湖北利川打出“我靠重庆,凉城利川”的宣传标语,让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利川一夜成名,而江西宜春更以“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轰动全国,各地政务网上不雅宣传标语也是屡见不鲜。更有则房地产广告:“六个一起上,包你满意。”“男人女人都喜欢大的。”,原来不过是“六证齐全”“大户型”。还有一则专治不孕症的药品广告语云:“谁把你的老婆肚子搞大?”一次次挑战着公众道德底线,妄图通过所谓的“新颖”、“剑走偏锋”招揽顾客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毋庸置疑,通过谐音、双关、会意等五花八门的方式和手段可以成功吸引眼球,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挑起公众的好奇心和涉猎心态给自己带来收益,不过有一点我们决不能忽视:低俗不堪的广告用语也会带来“温水煮青蛙”一般的文化“文化倒退”、“文化污染”,将社会化、大众化的价值取向带向极端的另一方,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文化传播的客观规律就是如此,因此对于这种试图通过“打擦边球”的广告策略包装和宣传自己的行为必须进行遏止,回应公众关切,还社会风气以风清气正。

  “法无禁止即可为”虽是企业合法经营的标准和准绳,但毫无疑问遵守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等社会责任企业更是责无旁贷,因此必须要加强有关企业的法律和道德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企业经营观念,万不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而“无所不用其极”,挑战公众的道德底线,过度偏颇消费公众消费观念。对于一部分我行我素的无良经营者也要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其无量行为的成本,让试图“越雷池半步”的心存侥幸者没有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同时也要充分发动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建立相关监督举报平台,如此多措并举才能让以低级趣味为噱头的广告倾向戛然而止、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