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 南昌市民不看好

22.07.2016  19:12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邹晓华) 南昌日前被中国保监会纳入“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城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对这一新生事物,南昌市民并不是很“买账”。江西保监局工作人员称,将严格按中国保监会要求执行。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并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这种养老方式,南昌的大爷大妈会接受吗?

        家住青山南路附近的胡大妈名下有两套房产。她说,除自住一套房子,还有一套房用于出租。“再困难也不会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换养老金,房子要留给儿子。”

        南昌市红角洲红岭花园小区的张先生今年54岁,属于失地农民,每个月可领约1000元养老金。他说:“选‘以房养老’保险,首先得有房,被征迁户好不容易有套房,怎么会选这种方式呢?”

        南昌市民王女士表示,房子不是重点,不是每月给老人多少钱就能解决养老问题,老人更需精神关怀,“有的家庭子女在外,老人独守在家很孤独。”

  记者发现, 到今年6月30日,“以房养老”已试点两年,但截至目前,四大城市只有42户家庭57名老人投保,且仅有一家保险公司(幸福人寿)推出了相关产品。

        保监会人士坦言,因涉及房地产管理、金融、财税等多方面,需多部门协作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地。另一方面,“以房养老”每一单业务都要经过房屋评估、尽职调查、抵押登记、业务公证四个环节,保险公司投入超过传统保险业务。

        南昌某保险公司职员胡先生认为,北京、武汉等地“以房养老”试点遇冷,与民众的传统观念有很大关系。“不少认为,房子要留给子女,自己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甚至有病也不住院。”

        保监会相关人士分析,从试点情况看,此项业务每单平均能提供每月9000多元的养老金。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提升了参保老人的养老水平。

        19日,江西保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我省一直在探索“以房养老”模式。现在中国保监会将“以房养老”扩大到省会城市,南昌也在此列。“我们将严格按中国保监会的相关文件执行。”该工作人员称。对“以房养老”在南昌的前景如何,该名工作人员称不便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