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之所为”对接“民之所需”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乐安县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以“134”为服务模式的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工作,取得了“干部作风变好了,群众办事方便了,干群关系密切了”的喜人成效。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谈起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时,乐安县委书记徐建辉一语中的:“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服务内容更加贴近百姓生活和群众的需求,使‘政之所为’更好地对接‘民之所需’。”
“这要是在以前啊,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要先到乡镇登记,然后再到县农医中心去审批办理,来回要花一天时间,没想到现在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很快就能办好。”
说这话的是公溪镇芜头村王塘村小组村民陈爱娥。前不久,她生病住院,花了1万多元医药费。出院后,她来到镇里的便民服务大厅,只用了10多分钟便办理好了新农合报销手续。
办事部门多、办事程序繁杂等一直是造成“办事难”的主要原因。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乐安县整合乡镇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将乡镇“七站八所”的机构、人员整合优化,统一设置了“一办三中心”,即:党委政府综合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并全部集中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内办公。同时,根据农村实际情况,设置了民政、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岗位,并实行定员定岗,挂牌上岗,开通热线电话,确保每个岗位有人办事。大厅每天安排一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负责大厅管理,真正实现了“一体化”办公、“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大大方便了基层群众。
实行三个向下,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老杨,听说你今年符合‘三老’评定条件,你年纪大,行动不方便,我来帮你申办吧。”8月17日,龚坊镇常务副镇长杨建骑着摩托车专程来到炉下村耿元村小组85岁的老党员杨孝凤家里,帮助老人办理农村“三老”补助手续。
为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促进干部作风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乐安县实行“三个向下”,即工作重心下移、服务事项下放、管理权限下沉。
工作重心下移。各乡镇在统一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乡镇干部分为固定服务和流动服务两支队伍(即AB岗)。A岗主要在乡镇“一办三中心”办公;B岗主要下到村里为群众服务,开展中心工作等。
服务事项下放。将低保审批、农村“三老”审批等22项原来由县直部门审批的事项下放到乡镇直接审批,大大方便了基层群众。
管理权限下沉。为加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该县还将县直单位管辖的人权、财权等都下放给乡镇。同时,制定了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绩效工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真正激发广大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构建四级网络,延伸服务触角
8月18日,南村乡望下村80岁的老人邓龙红来到设在村口的便民服务点领取养老金。只几分钟时间,老人便领到了养老金。他高兴地说:“以前领取养老金要坐车到镇里,不仅要花车费,还要排队等候。现在好了,村里设立了便民服务点,安装了POS机,发放了社保卡,在家门口不仅可以领到养老金,还可以办理存取款业务,真是方便快捷。”
为延伸服务触角,乐安县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县一级设立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设立便民服务大厅,村级设立便民服务站,村小组设便民服务点。在便民服务点,还布设了POS机,群众存取款、缴电费、领取养老金等都可以足不出村。同时,该县大力推行“民事帮办”制度,每个村都由乡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老党员、退休教师等担任民事帮办员,义务为群众代办各种事项,群众遇到什么难事、棘手事都可以委托帮办员全程帮办,真正实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
活动开展以来,该县各乡镇群众进“一办三中心”办理的服务项目比例达到了95.9%,日均办理事项200多件,接待群众300多人,代理服务60余次,大大方便了基层群众,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邹春林 黄慈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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