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都来学习一下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该由谁负责

10.12.2015  10:53

   学校场地设置不合规致伤害事故等11种情况学校担责

   体育竞赛中学生意外受伤等5种情况学校免责

   家长不听劝阻围堵学校、破坏学校设施要受处理……

  我省现有各类学校2万多所,在校学生超过1000万人,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几乎牵涉到每个家庭。

  12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行学习贯彻《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是我省首部学校学生安全法规,为我省各地各校预防与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预防

  现状 溺水占学生非正常死亡比例高

  今年5月1日,南城县株良镇3名四年级女生捉螃蟹时溺亡;5月2日下午,宜春市袁州区十余名初中学生自行组织在一水库附近游玩时,3人不幸溺亡……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表示,我省地处南方,水域多,溺水占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比例很高。此外,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留守儿童占1/3,尤其需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

  新规① 学校发现学生未到校要联系家长

  《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将学生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如,开展防溺水教育、防性侵、防拐卖知识和毒品危害知识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如,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对学生请销假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未到校、擅自离校、旷课的,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或者抚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