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废止和宣布失效691件党内法规

17.11.2014  23:53

  新华社微信公众账号今日关注“半个世纪前‘党内以同志相称’要求依然有效——中央继续有效的135个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览”。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依据党内法规治党管党。

  依规治党,首先就要知道有哪些党内法规。这个“摸底”工作中央已经做完了——通过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筛查,梳理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的487件。

  记者观察发现,487件继续有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绝大部分都是1978年以后出台的,但也有20件是改革开放以前出台的,如1965年出台的《中央关于党内同志之间的称呼问题的通知》,历经时代变迁,虽带有一定历史痕迹,其主要内容和精神依然对当前工作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