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改11件省政府规章

27.02.2014  18:42

  中国江西网讯 新法制报 记者周浔报道:记者26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要求,省政府组织省法制办会同有关单位对《江西省水路运输管理办法》、《江西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等11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

  据介绍,这次进行修改的11件规章,主要是针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存在明显不符合、不一致、不适应的突出问题,情况比较清楚,修改量不大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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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