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等19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一揽子修改

23.12.2015  22:57

2015年11月30日,省长鹿心社主持召开第5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等19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据悉,为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及时修改或废止有违公平、与上位法不相统一、有部门不当利益或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政府规章,省政府法制办于今年6月启动了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经认真清理,发现现行有效的123件省政府规章中,有《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等19件规章存在明显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的突出问题,且情况比较清楚,修改量不大。因此,省政府法制办向省政府提出对这19件规章进行一揽子修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