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废止92件规范性文件

17.01.2015  11:38

  记者1月13日从南昌市法制办获悉,该市已完成对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其中共废止文件92件。

  经清理统计,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该市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共制定规范性文件799件(县区468件、部门331件),其中:予以保留的575件(县区350件、部门225件)、予以修改34件(县区17件、部门17件)、宣布失效98件(县区48件、部门50件)。(江西日报记者陈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