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核心价值观)江西:“文明指数”列入考核体系

05.06.2014  22:42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5日电(记者高皓亮、杨荣荣)在上高县二中附近卖油条的陈敬民如今再也不用和城管“打游击”了,他向城管局递交申请后,城管局允许他在早上8点以前、晚上6点以后两个时间段在学校旁规定的地段做生意。

  这是2013年江西省将公共文明指数列入各地党委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带来的变化的一个例子。在这项被称作“绿色考核”的体系中,300分的总分中文明指数占了10分,与此相对应的是招商引资、财政总收入等经济类指标考核项目仅占8分或更低,弘扬核心价值观有了体制机制保障。

  “公共文明建设这项工作被各地一把手过问得明显更多了。”江西省文明办文明创建协调处处长吴峰对此深有感触。此前曾有市县文明办工作人员向他抱怨:“领导偏重GDP各项指标考核,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年都难得过问一次。

  上高县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变化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市容环境、公共秩序、公共设施和服务、公益广告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

  “随机乘坐一辆出租车看是否拒载,前往公共服务大厅体验服务……”由各市县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和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队组成联合调查组,以游客身份异地交叉明察暗访,向市民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结合一年来当地开展志愿服务、学习雷锋、诚信建设等工作台账计算综合得分。

  “100个市县中最高可达9.34分,最低的仅有5.02分。”吴峰告诉记者,考核结果公布后,排名靠后的市县分管领导坐不住了,纷纷带队前往排名靠前的市县考察学习。“通过考核的指挥棒促使当地政府真正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才是目的所在。

  “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公共文明建设,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有利于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也展现了全社会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价值目标的追求。”赣州市文明办主任张祖煌告诉记者,公共文明指数纳入考核体系,倒逼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当地城乡环境优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时也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

  围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江西各地纷纷开展文明创建特色活动。赣州市开展“治脏治乱治堵”“治庸治懒治散”等专项教育治理活动;上高县部署开展“文明出行上高人”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高安市田南镇则在全镇开展教育党员干部践行宗旨评“三好”党员干部和教育群众遵纪守法评“三好”百姓的“双教双评”主题教育活动……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属于日常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又是惠民工程,和每个公民生活质量、幸福指数息息相关。”吴峰认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体现了我国政绩考核观从偏重经济发展指标到真正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的理念之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