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价格单月涨6%困难人群可领补贴 农村每人每月9元

09.10.2016  15:06

  10月8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即可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对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保障范围。全省统一的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城市每人每月15元,农村每人每月9元。(记者汪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