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价格改革驶入快车道 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今年底前完成

21.02.2015  22:2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2月2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近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公布今后一段时间江西省价格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进一步开放价格管理权限。这标志着江西省价格改革驶入了快车道。据悉,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将在今年底前完成,目前已开始全省调研;争取年底前在各设区市和县级市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政府定价缩减三成以上

  据了解,按照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要求,对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全部放开,部分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部分放开。

  继放开省管非处方药品价格、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价等措施之后,今年3月底前,江西省将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同时,放开部分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也将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

  在今年8月底前放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学教育收费和放开民办教育收费,在今年秋季执行。

  此外,今年6月底前,江西省要完成对已实施10余年的《江西省定价目录》修订工作,着力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作用;最大力度改革定价机制规则,减少政府直接制定价格水平;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开透明,使价格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缩减定价事项30%以上。

   下放价格管理权限 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今年底前完成

  水、电、气价格关系千家万户,继居民阶梯电价实行之后,江西省阶梯水价、阶梯气价的时间表也已经敲定。

  今年年底前,统一对江西省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省有关部门已经明确推进时间表:一季度在全省开展调研;二季度提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地意见;三季度统一组织召开全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的价格听证会;四季度出台实施方案,建立江西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同时,在2017年底前完成水价形成机制的完善。目前,江西省南昌、九江、宜春等设区市已执行阶梯水价,争取在今年底前,各设区市和县级市原则上要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7年底前,各县城原则上要全面执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据了解,江西省今年会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现工商用气同价,实现天然气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并继续缩小工商用电价差。

   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 设强力反垄断执法机构

  价高伤民,价贱伤农。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江西省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2018年底前建立农产品(水稻)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同时,加强对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在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商业储备制度。同时,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办法,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协作,在今年底前公布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并在今年底前完善出租车和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料价格变动联动机制。

  为完善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我省将在2018年前设立强有力的反价格垄断执法机构。同时,完善价格违法预警防范处置机制,今年将制定江西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制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价格和收费法律规定,防止发生价格或者收费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今年底前,江西省将推进价费信息公开,依法及时、便捷公开政府制定价格和收费信息。支持并促进行业组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为经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信息服务。且今年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