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农业用水将推行阶梯水价

16.03.2017  01:05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农业节水的作用,保障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促进农业生产用水方式转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近日,新余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新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该市全面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方案》指出,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要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农田灌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促进节约用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方案》明确,改革要坚持综合施策、两个结合、供需统筹、分步推进的基本原则。整个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2017年为前期准备阶段,2018-2024年为推进实施阶段,2025年总结验收。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渝水区作为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进行先行先改,在2020年前率先实现改革目标。

方案》强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是要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措施;二是建立农业水价制度,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指标,明晰农业水权,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三是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测算农业供水成本,分级制定农业水价,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四是要创新农业水价管理模式,明晰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主体,加强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五是要建立农业水价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

方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水务、财政、发改、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每年对县(区)开展一次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挂钩,对未按期完成改革任务的县(区)要扣减农业水价补贴经费,扣减的农业水价补贴经费奖励给考核先进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