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正春副主任带队督查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

13.09.2016  01:13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赣安明电〔2016〕3号)要求,9月5日至8日,由省国防科工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郑正春任组长,省安监局、省国防科工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厅等部门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省安委会综合督查七组,在赣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

督查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文件资料、察看企业现场等方式,先后督查了赣州市、南康区和信丰县政府层面安全监管工作,抽查了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南康区家具产业园公租房二期工程G标项目部、江西康琦家具有限公司、赣州大澳涂料有限公司、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古前石灰岩矿、信丰县高桥合成煤矿等六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对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就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当地政府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整改到位。督查组要求赣州市各地、各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继续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平稳;同时强调,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各岗位各工种操作行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柯昌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