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网购24支仿真枪终审获无期 法院称其走私武器

23.09.2015  11:14

小伙网购24支仿真枪终审获无期法院称其走私武器

  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小伙,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曾为卖仿真枪小贩辩护、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的律师称,少年购买仿真枪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仅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收到货物、未流入社会,希望改判无罪。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