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小微”企业 单个企业最高可贷100万

31.03.2015  23:40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3月31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鼓励大众创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成本,提升创业成功率。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一般为50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是从省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并按不少于1:1比例,带动小微企业创业园运营商(以下简称创业园运营商)配套资金。通过有限保证风险代偿模式,帮助省内小微企业创业园内的企业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降低创业成本及风险,提升创业成功率。

  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一般为50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根据企业需求及银行信贷要求确定。如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介入,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20%以内执行,如无则按130%以内执行。

  纳入支持的小微企业应满足基本条件,包括在合作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内,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符合国家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原则上成立时间3年以内;技术有优势、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另外,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贷款成本,省财政将从风险补偿金中财政出资部分每年切出不超过其总额10%作为贴息资金,给予到期还本付息、贷款使用效果良好的企业部分贷款贴息,并对工作推动有力、资金运作规范、风险控制良好的创业园运营商给予适当奖补。

  按省财政厅要求,贷款企业应定期向合作银行、创业园运营商和管理机构报送财务快报。对出现财务预警的小微企业,合作银行商管理机构及创业园运营商提前终止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