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设二级分支机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11.08.2014 11:43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8月10日,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出台18条税收举措,全力推进江西省发展升级。
为了促进企业转型,省国税局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其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取得或转让的债务、股权、资产可以按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江西省还将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省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或在江西省投资设立的生产同一高新技术产品的全资企业,直接颁发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来源:江南都市报 刘曦、记者何柳斌、实习生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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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1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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