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企业诚信纳税 千万红利难遮税官火眼
17.11.2014 13:59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17日电(黄斌 马艳芳)“听瞿局长这么一解释,我心服口服,这笔股东分红的260万元个人所得税我交了。”江西省武宁县西海年华房地产项目部法定代表人叶斌爽快地对笔者说。
原来,近期江西省武宁县地税局稽查局到该县城较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西海年华”进行税收清算,发现该企业的其他应收款反映的股东借资金额较大,经对企业会计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指出在其他应收款中反映的按股金占用比例分配红利1300万元,不应在其他应收款中反映,应在应付利润中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个人所得税中利息、股息、红利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60万元。
当“西海年华”项目法定代表人叶斌,得知要对该楼盘股东征收股本分红个人所得税时,第一个站起来反对。他说:“做这个楼盘由于正处在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税收进行调整阶段,房价又没有完全涨起来,加上工程又做了这么长时间,股东根本没挣到钱,现在来征我们这笔税,我无法向股东们交待,你们还是放我一马吧。”
面对情绪激动的叶斌,江西省武宁县地税局稽查局瞿局长,首先严厉指出企业这种做账方法是一种不诚信纳税的表现,随后并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会计科目处理方法,分析当前的税收态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叶斌接受了地税稽查局的执法意见,同意上交这笔红利个人所得税。
“虽是为数不多的260万,但掀开了企业财务处理上遮遮掩掩的真面目,它既体现出我们税务稽查执法严格,又促进了纳税人诚信纳税。”江西省武宁县地税局吕局长感叹。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17.11.2014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