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管理中心宣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12.06.2014  11:23
  日前,景德镇管理中心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积极宣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规定》。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小册,发布各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材料100余份,观看反腐倡廉电影《远山》、《你是我的兄弟》600余人次,组织观看《拒腐防变每月一课》22场次,有力增强了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机制。今年以来,为了促进和保证《规定》的贯彻落实,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的制度,以及企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和廉洁从业行为。   三是围绕落实《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该中心将《规定》执行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全年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领导人员首先按《规定》所提出的要求,认真对照自查,认真整改,采取自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进行监督检查。据悉,今年以来该中心纪委负责同志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52人,廉政教育谈话5人次。(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