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鸿荣:“送错红包”背后的民意期待

19.05.2014  13:40

  一段据称是山东烟台团市委书记收受红包的视频,过去几天在网上传得火热。耐人寻味的是,视频中送红包的女子还“送错了红包”,找当事人调换了一次,从而引发网友的各种猜测。南都记者注意到,烟台市纪委曾于上个月通报此事,证实视频中收受他人购物卡者为该市团委书记王东锴,称已对王停职调查。而烟台市纪委的最新通报则显示,已对王立案调查。(5月16日,《南方都市报》)

  烟台收受贿赂书记,理应当受到党纪国法严惩。从视频中看,进出烟台市团委书记办公室仅其一人,其拍摄角度分析,拍摄者很可能是红包女子。只有这样进行推断,后面的“错送红包”就显得有意为之,因为给党政干部送红包,是严肃、谨慎且富有讲究的事。送少了事办不成,送错了也是不好意思退。

  如果不是行贿者曝出内幕,此类收受贿赂将会很难浮出水面。比如前不久葛兰素史克性贿赂细节曝光,也应是知情内部人士透露出来。类似贿赂案件,大都是“窝里斗”出来的,大都牵涉到自个切身利益,因此他们就敢于冒出来,把事件公之如众。有网友认为,打击受贿,靠行贿者和内部知情人士,比如前面网传的反腐靠情妇等。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打击受贿,不应靠的是这类人,但凡知情内部人士自曝家丑,是极少数的事情。另外,内部人士行贿,也是与法的精神相违背,也是一种犯罪。因此,治理此类行贿案件案,就必须寻找一剂良药,彻底根治这种行为,这也应当是人们的期待。

  个人或者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根本是看到其手中的权力。因此,我们必须规范领导们的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是治理贿赂的根本。这样,领导们手中上权力就不敢狂魔乱舞。从顶层设计出强有力的制度,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让他们对制度产生敬畏感,管好领导们的手,做到手不敢伸,伸必定被捉。

  其次,对受贿者进行处罚以外,也应当对行贿者进行打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晚,每次媒体曝光的贿赂案件,其处理结果都惊人的相似,只是对受贿者进行处罚,而行贿者并未见追责,即使有追责,责任也是相当的轻。但从贿赂案来分析,行贿者是受益最大的,其盯着是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手上的权力,是用权去换钱。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是巨大的。比如一些经济运营方面垄断案,其把社会经济良好森态引向了病态,从而社会不公及冲突事件。因此,也必须对此类人员进行高度关注,重拳出击进行打压。

  想以“送错红包”形式吸引公众眼球,应是打错了算盘。人们希望的是此类现象如何得到根治。惩治对国家工作人员贿赂案件,需标本兼治,打“老虎”也要拍“苍蝇”,更需要形成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只有这样,才会得到彻底根治,这也是民声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