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表彰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30.06.2016  12:08

(2016年6月23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生动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实现我省“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目标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省委决定,对近年来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江风益等100名优秀共产党员、余梅等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新余市水北商会党委等5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予以表彰,分别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干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授予“龚全珍式好干部”荣誉称号。

        这次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来自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现役部队等各条战线,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品格和风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省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号召,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真正成为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坚强堡垒。广大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学习他们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苦干实干精神,锐意进取、奋发图强,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自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增福祉;学习他们严格自律、艰苦奋斗的高尚情操,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守纪律、懂规矩、讲诚信,用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引领社会风尚。

        当前,我省正处于迈向全面小康的决战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区域开放融合的深化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升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法治江西建设的推进期。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工作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而不懈奋斗